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资金的通知》(粤经信产业函〔2017〕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积极鼓励和组织符合《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6年版)》的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企业投保,申报国家保费补贴资金。企业须按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通知的要求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为原件或加盖有效印章的复印件),报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审核。
二、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要认真做好企业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填写申报材料审核意见表,于2017年3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7式、电子版1份)及审核意见以正式文件报送给我局工业发展科。
联系人:韦广生
联系电话:83981397
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1月24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资金的通知.rar
附件2: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资金申报材料审核意见表 .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