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潭镇污水处理厂低温真空污泥脱水干化一体机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2017-01-05 14:01 来源:广州市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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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在地区:
  • 行业领域:污水处理
  • 招标类型: 工程建设
  • 招标方法: 公开招标

  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派潭镇污水处理厂低温真空污泥脱水干化一体机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派潭镇污水处理厂低温真空污泥脱水干化一体机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四、采购数量: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产品(货物)详细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部分。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参与本项目前期咨询、设计、监理、招标代理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如投标人非设备生产厂家,提供生产厂家对所投产品的有效授权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若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点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请投标人凭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 如投标人非设备生产厂家,提供生产厂家对所投产品的有效授权文件; 5) 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12-31至2017-01-19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水荫路52号大院9栋12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01-20 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水荫路52号大院9栋12楼。

  十、开标时间:2017-01-20 09: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水荫路52号大院9栋12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12-31至2017-01-09止。

  十三、联系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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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事项

  附件:

  1. 委托代理协议

  2.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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